吴宏旭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5-05-12 08:44:00

经中共共和县委批准,共和县纪委监委对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原副局长吴宏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宏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甘于被腐蚀“围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差期间与服务对象违规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廉洁底线失守,将手中的公权力作为谋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非法收受钱款,数额巨大。

吴宏旭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二十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共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共和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宏旭开除党籍处分;由共和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风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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