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卫日报】
近日,记者走进海原县海城镇堡子村,看见许多农户院子里安装了光伏板。“现在政府的太阳能板项目下来了,我安装了一套,签了25年合同,每年租金2600多元,25年大概能拿到6.5万元。”村民王风山说。
自分布式光伏项目启动以来,海原县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推动能源结构转型、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给予项目建设补贴、简化审批流程等,吸引了众多村民参与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近日,在分布式光伏项目现场,施工人员安装光伏板。
在国家“双碳”目标的引领下,海原县立足资源禀赋,抢抓国家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落地的“窗口期”,按照“政府统一规划、村集体合作社实施、国有公司统一运维”的方式,利用监测户、低保户、残疾户等低收入农户的庭院,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分布式光伏项目。通过“光伏+乡村振兴”模式,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不仅带来了绿色能源,还为当地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注入了活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并网发电后,每年为地方贡献可观的税收,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绿色引擎”。此外,通过发展分布式光伏,改善了农村能源结构,提升了农民收入水平,助力乡村走上绿色发展、共同富裕的道路。
“海原县‘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分布式光伏项目涉及全县17个乡(镇)123个村834户群众,其中监测户477户,低保户、残疾户、脱贫户等其他群众357户。目前已完成安装600户,计划5月31日前全部建成并网。”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邓向鹏说。
据了解,海原县“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分布式光伏项目计划装机容量40.5兆瓦,项目概算总投资1.187亿元。建设资金由各村通过村集体沉淀资金、村级光伏电站分红资金、华润帮扶资金和闽宁帮扶资金等渠道筹措。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租赁农户庭院,按照非自然人户用方式备案实施,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至出资建设的村集体。项目年发电量预计5670万千瓦时(按有效利用小时数1400小时测算),发电收益1471.365万元(按0.2595元/千瓦时测算)。运营成本总计424.44万元,年可产生分红资金133.65万元。每年可为834户安装农户发放租赁费243万元,户均年收益2913.67元,25年累计收益7.28万元。分红资金每年可帮助688户低收入群众稳定增收2000元。
▌ 全媒体记者:刘立涛 马彦军 范本哲 文/图
▌编辑(初审):宋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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